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图书馆职称面对的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和图书、资料室从事图书资料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人员,包含文献信息开发、文献采编、读者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岗位。图书馆职称等级分三级,分别是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图书馆职称评定需要通过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职称考试,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图书馆职称评定申报条件就是要满足相应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评审条件除日常工作业绩考核外还需要发表相应的论文论著。图书馆职称评定条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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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馆员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需要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
2、本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
3、专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
4、中专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
申报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之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
2、县及县级以下的需要在市(州、地)级刊物上发论文1篇;
3、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奖或地厅级图书馆优质服务奖;
4、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科研成果优秀奖;
5、支持编写2-3次十万字以上文献。
申报副研究馆员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
2、硕士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
4、专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
申报副研究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之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发省级论文1篇并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
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十五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申报研究馆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论文论著需要独著或者之一作者撰写发表以下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2篇,或者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情报学学会优秀论文奖1次;
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二十五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以上即为图书馆馆员评职称的职称要求。
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1、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以及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助理馆员:
⑴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够掌握图书、档案、资料有关工作 *** 和技能,对馆藏有初步了解,能够使用馆藏目录,联合目录和有关工具书查找书刊、档案、资料等。
⑶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2、助理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馆员:
⑴比较系统地掌握图书馆学或档案学或其他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对馆藏比较了解,能够辅导读者进行文献检索或编制有一定水平的索引、专题资料,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⑶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3、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副研究馆员:
⑴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或档案学或其他某门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报告或论著。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馆藏,能够指导读者检索、研究或编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索引、专题资料,能够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副研究馆员或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研究馆员:
⑴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或档案学或其他某门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论著。
⑵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专业人员学习和研究,主编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书目、索引、工具书或文献汇编,能够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成绩卓著。
⑶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贵州省图书资料职称评定,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贵州省图书资料职称评定,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贵州省图书资料职称评定,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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