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员职称资格查询
一 网上职称证书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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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cx.osta.cn/
这个是它的全国网上职称的查询网址。
二 在网上查询怎么查职称证书
现在职称的查询方式有好几种的:网查, *** ,公函,窗口
你说的网查,这个一定的人事局公布出来是官方网站才行,谨防高仿网站和非网查网站
如果有官网查询的 ,那一把是输入名字,编号等信息,就可以查询出来了
你如果不清楚,你可以去找-友信-教育-的李老师咨询问问,他们比较了解
满意还请采纳,信息
三 贵州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哪查询
查职称证去人事局。
四 怎样在网上查个人职称
一、职称证书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不能在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按照“谁发证谁鉴定”的原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a书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所以必须到省市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或者由省市一级的劳动、人事部门委托的机构去申请鉴定。
三、可以通过发函或 *** 查询( *** 查询一般是通过114号码百事通,查询到发证机关的 *** 号码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把114号码都给抢注了,所有建议如果想通过 *** 查询的话,要先确定你拨打的号码百事通 *** 是正规的!我上次就遇到一个是菏泽的,他们就抢注了号码百事通,0530114;这个时候你要想直接拨打114让后让114给你查询菏泽号码百事通(0530118114)然后再查询发证机关的号码)
四、通过证书编号查询,国家对职称证书有详细的证书编号,每个省份的证书也有详细的证书编号管理!
举例:以山东省职称证书为准: 证书编号:鲁 130110010001 鲁为山东简称
1-2位为评审年度 在这里13为证书发放年度为2013年
3-5位为专业技术资格代码 在这里011为高等学校系列 教授职称
6-8位为评审委员会代码 在这里001就是指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9-12位为该系列证书发放编码 在这里0001就是该系列之一本证书。
五 职称证书怎么查询
职称证书的查询方式还是有几种的
1:网查,在专门的职称查询网站上,输入证书编号,姓名等信息可查(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网查)
2: *** 查询,拨打当地职称主管部门的 *** ,报编号和姓名等信息也可查询
3:公函查询,用企业名义发函给人事局查询
4:现场查询,直接去人事局窗口查询
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还请采纳,如有更过问题请咨询今成教育的李老师
六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gzrst.gov.cn/。
(6)贵州省人员职称资格查询扩展阅读:
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 ***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 *** 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 *** 关于省人民 *** 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为省人民 *** 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 *** 、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 *** 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1]。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 *** 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 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七 贵州省人事厅职称公示
查看2012年高级工程师公示名单
贵州202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黔人考函〔2021〕7号?
全国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正陆续公布贵州省职称咨询 *** ,希赛小编从贵州省人事考试网获知,2023年贵州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贵州省职称咨询 *** 的通知
黔人考函〔2021〕7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报名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 *** 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报名办法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18日。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报考人员需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无法下载和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未缴费前,已确认报名信息或已完成资格核查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报考人员本人向资格审核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取消相关状态后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3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8)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现场核查。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存在上述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联系各考区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高级考试核查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初中级考试核查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联系 *** 见附件2。
(四)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4日17:00时,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20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各考区资格审核咨询 *** 详见附件2,考务咨询 *** 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 *** 0851-86810676。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高级考试于2023年6月11日至6月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中级考试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3、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 *** 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6、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初、中、高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六、考场设置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只设在省直考区,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全省九个市、州,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贵州省职称咨询 *** 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需准备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个考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各考区考试机构另行通知),复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3年4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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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贵州省考咨询 ***
贵州省考咨询 *** 0851-5892143。
贵州人事信息网承担全国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全省执业资格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部门主要职能:
综合部:负责中心财务、文档、 *** 、人事、会议组织、考试材料征订等办公行政事务,负责院固定资产管理。
考务一部:负责各项职(执)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阅卷及相关的证书 *** 、发放。负责相关考试文件的起草,下发。
考务二部:负责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及命题、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管理工、省直证书的 *** 、发放;负责省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 *** 、发放工作。
信息部:负责各项考试的考前、考后有关信息处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院技术设备的配置维护工作;负责对违纪考生的通报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工作。
贵阳市职称评审改革委员会地址
贵阳市职称评审改革委员会的地址是: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中段南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7楼职称评审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您可以直接前往该地址,或者拨打职称评审改革委员会的 *** :0851-86886388,以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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