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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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3个条件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评中级职称;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须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专科学历满一年。(除个别评委会外)。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
1、获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省部级各类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有个人证书);
2、取得与所申报岗位相关的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资历年限计算 ***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文
1、结合本人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
2、专业论文1篇-2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并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应本人独立撰写的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部分评委会要求发表)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申报专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少于要求的总学时(公需课、专业课)。
1、公需科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面授课时与线上课时,选修课是线上课时。2020年需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根据评委会通知的方式进行学习。
以上学习记录均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
七、申报材料准备
1、个人真实有效的证件类资料
2、个人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本人完成的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
4、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论文
6、继续教育
八、申报时间及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继续教育,论文等)。
2、提供申报材料,整理出申报资料。
3、注册申报,根据各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最早5月份开始。
4、网审,根据各评委会的修改意见修改资料;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
5、材料装订,根据评委会通知时间地点至受理点进行材料和证件原件的比对。
6、面谈环节。
7、评审结果公示。
8、下载电子证书。
九、职称评审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职称评审这些事,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你知道吗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审核流程
【导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会计职称考试中最简单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的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要求一年内通过初级会计和初级经济法两门课程。网报成功后,带上学历证、身份证和会计证到当地财政局现场确认即可。简单说就是审核你的报名信息是否属实,比如看你的毕业证书是否是真的。审核方式有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考后审核。考生们不用太担心的。为帮助大家顺利的通过审核,今天我们就来说说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审核流程,希望能帮到大家!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审核流程
1.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
2.携带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
5.一寸照片(具体张数和要求请以当地官方政策为准)
备注:部分地区需要考生亲自去现场(部分地区现场审核需要采集照片和指纹,所以要亲自去现场,请以当地官方政策为准)
以上汇总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了现场审核需带物品,各地审核要求不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信息为准。
每个地区审核标准不一样,但大方向是一致的,主要审核也就是我们的初级会计报考条件。
之一审核学历,报考条件明确规定贵州2020年职称初审了,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或者同等学力,这里同等学历可以是中专,高职或者普通技校。
第二审核属地选择,我们的属地原则主要有三方面,学籍地,这个主要是针对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地,就是你在报考地所属区域工作;如果你既不复合学籍地,也不符合工作地,那你就要符合户籍地了,也就是你要持当地户口。
接下来,我们看地方审核差异部分,比如北京,属于考前审核,除了审核学历,属地原则,还要看你有没有居住证,居住证现在北上广都不好办,前提都有交满社保多久。比如浙江,报考时候需要上传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信息,还有就是居住证证明。基本上都大同小异哈。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审核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在即,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一定要提前做好复习计划,提前进入复习,合理的利用复习时间,高效的进行备考,顺利的拿到初级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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