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这所学校怎么样?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很好的贵州毕节职称作假,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贵州毕节职称作假,学校环境优美,现代化设施齐全,师资力量强大,可以通过以下几点贵州毕节职称作假了解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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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资力量方面。学校共有教职工517人,在编教职工362人,专任教师431人,其中正高职称7人,副高职称80人,中级职称75人,博士学位教师1人,硕士学位教师81人,贵州省职教名师4人,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奖1人。

2、专业设置方面。学校以农牧、电子商务、土建等 3 个专业群为重点,以电子信息类、旅游类、装备制造类为骨干,煤炭类、航空运输类专业为特色,学前教育、护理等多专业协调发展。

3、办学规模方面。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左右。

扩展资料: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毕节市环东大道风景旖丽的倒天河畔,与毕节学院比邻交辉,现占地163亩,规划占地400余亩,有“电子信息工程”、“工矿建筑”、“财经”、“农业工程”四个系,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 *** 技术”;

“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八个高职专业;“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服装 *** 与营销”、“畜牧兽医”、“现代农艺”五个中职专业。

参考资料来源: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2022赫章县人才工作要点

各乡镇 (街道)贵州毕节职称作假,各部门,妈姑矿区社区管理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属各国有企业,各民营经济组织贵州毕节职称作假: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2〕10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职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一)落实职称评聘支持政策。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支持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办发〔2022〕1号)精神,在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时,对距离退休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占单位岗位职数推荐评聘;单位无空岗的可以每年推荐1人评聘。

(二)强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14号),以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将贯通领域增加至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加强职称评审制度建设,完善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要求,规范申报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四)加强管理服务

1.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申报人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贵州毕节职称作假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将违反评审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申报人纳入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撤销任职资格。

2.强化申报审核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管人用人主体作用,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加大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力度。用人单位要负责指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按照“先审核把关再扫描上传”的原则,申报人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出具“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由审核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3.提升职称工作业务水平。贵州毕节职称作假我局接受职称工作政策业务咨询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咨询,着力提升各主管部门职称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需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重点领域信息”专栏()。

二、夯实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聚焦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和现状,继续实施国家和我省面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切实做好各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激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一)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二)根据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将原“9+3”地区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事宜按照省人社厅另行通知为准)。

(三)准确把握“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期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成效可视同本专业业绩成果”的要求,服务基层期间取得的表彰、奖励可视同本专业表彰奖励,服务基层的日常工作可折抵本专业工作量。

三、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定,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

(一)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常态化参加继续教育。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创造机会,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适时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依托继续教育基地等自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时,要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本地产业发展主题,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大数据、大生态等方面知识纳入培训内容,采用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开展好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育。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为专业技术人才外出培训创造条件,积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围绕主攻“四化”的目标,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专题培训班,培养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三)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学习、测试。

(四)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证。202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分两个批次进行认证。之一批次安排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5日止,主要面向2022年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次时间另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需经我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认证。

四、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

在总结2021年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起在全部职称系列、所有评委会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2022年度我县职称申报评审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规定进行,申报评审工作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开展。

(一)建立单位账号和个人账号。各主管部门需于2022年6月25日前主动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建立账号后,为用人单位建立账号,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建立账号。各主管部门要严格账号权限管理,完善工作审批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应用后的风险防控工作。

(三)职称证书线上核验。各单位要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做好职称信息历史数据采集、校核和系统录入工作,分阶段实现我省职称证书在线核验。我局将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和督促,通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系统应用推广。各单位要加大对职称工作政策和信息系统应用的宣传力度,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时间节点、操作流程等。各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工作。在信息系统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我局或系统技术支持部门联系反馈。

五、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一)我县高层次急需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依托相应系列评委会一并开展,不再单独行文,各环节时间节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明确的相应系列各环节截止时间为准。

(二)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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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工程类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贵州毕节职称作假,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贵州毕节职称作假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作风端正。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贵州毕节职称作假的有关规定。

任现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申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2、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贵州毕节职称作假;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2年、4年内不得申报。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大道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毕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交通十分便捷,与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口毗邻。学校占地面积740亩,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能较好地满足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需要。学校着力打造具有特色优势,服务现代农业、商贸物流业、大旅游产业、大健康产业、信息大数据产业、机械加工制造业等领域需求的相关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人,教职工517人,专任教师43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8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74人,贵州省职教名师4人。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中心)87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63个,各类实验实训室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7000余万元,图书藏量73万余册。

学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助推精准扶贫模式改革,积极争取各级 *** 支持,主动融入政企环境,与广州港集团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雪松集团等10余家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开展双元育人,校企合作项目,共同举办“扶贫订单班”20个,构建了东西部扶贫协作中“政行校企协同育人”的职教扶贫新机制。同时,积极拓展东部发达省区校企合作渠道,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成立招生录取 *** 工作站,接受对公职人员存在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 、申诉、投诉、反映。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举报 *** :0857-546443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省级招生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特殊专业要求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

3.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口齿清楚,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等;

4.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专业是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式培养,就业定向广州港集团,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恐高症等。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报考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

语。

第十三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1000元/年、书本费据实结算。

第十七条 按国家政策在校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800元/人/年。另外,我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企业设有专项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确保贫困地区学生、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 *** :0857-8330476(兼传真)

联系人:熊荣谦

网 址:

咨询 *** :451250554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大道

邮政编码:551700

毕节市定向评价副高级教师退休后承认吗?

近几年,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有了变化,针对农村教师推出了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特殊评审政策。只要老师评审通过后坚持在农村学校任教,就可以享受高级职称待遇,退休后的工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