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土建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贵州土建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建筑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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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建筑中级职称可以提高自身含金量:企业需要中级职称的人才进行申请资质,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操作来扩大公司的服务范围,提升公司的服务质量,继而可以承接大的服务项目。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如果你恰好有一个中级职称的证书,企业有需求使用,那么你就会拥有跳槽的机会或者是一份 *** 费用。
建筑中级职称可以升职加薪:职称可以增加自己的薪资,因为国家规定的职称与工资挂钩,职称越高,职称的工资就就越高。
2022年贵州职称评定公示时间
宁夏公布2021年高会评审通过名单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通过人员共84名,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贵阳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
1、受理高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15日。
2、受理中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5日至8月29日。
3、受理初级评审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收费标准:
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部分对论文鉴定有要求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的高级评委会需要收取该项费用)。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帐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办理流程
1、在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报人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3、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
4、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5、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其中,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
如何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一)初定职称申报:
1、申报职称初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点击 “职称初定”,按照顺序填 *** 实姓名、身份证号、账号名称、密码、重复密码、电子邮箱依次输入申报信息并提交即可。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应内容。
(二)职称评审:
1、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点击“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照顺序填 *** 实姓名、身份证号、账号名称、密码、重复密码、电子邮箱依次输入申报信息并提交即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点击“高级职称评审”,链接到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平台(高级职称系列网上申报请以各行业省厅文件为准)。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应内容。
扩展资料:
申报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一份。
3、现工作单位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原件一份。
4、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一份。
5、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一份。
6、相片页一份。
7、申报认定中级按要求提交硕士学位后公开发表相关论文原件。
8、申报人户口不在我市的,认定中级时必须提交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嘉兴市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指南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法律分析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它具有学衔的性质贵州质量技术职称申报;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一、贵州省民营工程师职称评审是很轻松的,大部分专业不用考试,达到一点年限即可直接评审初中高级职称。学历越高评审年限越短。
二、以考代评
助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直接考
本科建筑工程类专业毕业1年
大专 建筑工程类专业毕业2年
中专 建筑工程类专业毕业4年
其他要求:初级职称需要60个继续学时/贵州省档案盖章方可领取证书
法律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备案和新申请评委会备案的用人单位、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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