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农业系列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2014年农业副高级职务评审合格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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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代码 工作单位 申报职务 申报专业

1 刘元士 1 遵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 金祖敏 1 遵义市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3 王炜 1 遵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高级农艺师 农学

4 罗文秋 3 遵义县茅粟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 张雯晴 3 遵义县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6 杨高乾 3 遵义县土壤肥料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7 付荣华 4 官仓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8 邓仕琴 5 绥阳县土壤肥料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9 张杰 5 绥阳县经济作物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0 吴廷宣 6 正安县农牧局农技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农技推广

11 周勇 6 正安县农牧局土肥站 高级农艺师 农技推广

12 殷成永 8 湄潭县西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技推广

13 王安洪 9 凤冈县土肥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4 张万里 9 凤冈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5 朱德军 9 凤冈县土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6 李勇 10 务川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7 邹敏 10 务川自治县都濡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18 李向华 10 务川自治县蚕业中心 高级农艺师 茶叶

19 陈梅 11 余庆县白泥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0 文西强 11 余庆县农牧局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1 罗德乾 11 余庆县小腮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2 何庆江 13 习水县温水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3 胡孝才 14 赤水市金华办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4 李静 15 汇川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25 张丽 6 正安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饲草饲料站 高级畜牧师 畜牧

26 姚春香 7 道真县畜禽品种改良站 高级畜牧师 畜牧

27 余传新 11 余庆县小腮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畜牧师 畜牧

28 赖富琴 13 习水县马临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畜牧师 畜牧

29 罗仕杰 13 习水县温水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畜牧师 畜牧

30 刘远春 15 汇川区团泽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畜牧师 畜牧

31 邓位喜 1 遵义市畜牧站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2 伍波涛 1 遵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3 陈仕猛 3 遵义县毛石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4 贺成龙 3 遵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5 吴彦 5 绥阳县草地工作站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6 蒲金友 8 湄潭县抄乐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7 游绍彬 8 湄潭县天城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8 游海 8 湄潭县新南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39 王德政 10 务川自治县泥高乡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40 李和平 11 余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高级兽医师 兽医

41 邹正举 14 赤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42 袁清国 14 赤水市长沙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43 李世奇 9 凤冈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高级水产工程师 水产

44 彭诗云 3 遵义县烤烟产业发展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45 梁昌卫 4 桐梓县农牧局 高级农艺师 农学

46 熊国权 5 绥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47 朱克贤 6 正安县农牧局果蔬站 高级农艺师 农技推广

48 姜彦 9 凤冈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49 王忠书 11 余庆县农牧局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0 刘璋 11 余庆县构皮滩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1 蔡炎 12 仁怀市农牧局 高级农艺师 "农业技

术推广"

52 陈世德 13 习水县东皇镇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3 代金琼 14 赤水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4 黄桂蓉 14 赤水市种子管理站 高级农艺师 农学

55 李文灿 13 习水县农牧局 高级畜牧师 畜牧

56 王红霞 9 凤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57 陈应琼 13 习水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级兽医师 兽医

58 娄必云 14 赤水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高级水产工程师 水产

[贵州省]贵州农业高级职称人才公示,贵州省农业职称评审

贵州高级职称怎么获取

您好,贵州高级职称获取 *** 如下:按提交规定的材料、单位推荐、评前公示、各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专业评审(破格面试)、公示、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行文批复等程序进行。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2015年申报农技系列高级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有关县(市、区)畜牧食品(畜牧)局、水务局,经开区动监所,市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德阳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开展2015年度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水产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申报人员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任现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按川职改〔2005〕20号和川职改〔2000〕9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应通过与申报资格相适应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持有合格证或者参加考试市(州)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符合政策规定“免试”、“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等条件的人员,应出具身份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继续教育应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6.学历和任职年限,须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农业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2)大学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4年(后续学历人员需取得学历后担任农技系列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如按原有学历或原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且担任助理职务五年以上)。

二、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申报评审农技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代表作1-2篇。选择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各一式1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请各单位在报送前要对申报者代表作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代表作内容与本人申报的职称不符者不予受理。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首次聘用相关证明材料;(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的,需提供《免试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4)业绩贡献公示证明,公示要求按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示证明材料上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留下联系 *** (含手机)。请将该4类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结果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结果为准,其余材料需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业绩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1)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2)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低碳经济、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按照市职改办统一要求,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中评办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市级各单位凡需申报评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照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同时参照本人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来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答辩及评审。

1.农艺师申报专业如下:

(1)农学;

(2)植保;

(3)土肥;

(4)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

(5)园艺(蚕桑)

(6)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检测等)。

2.畜牧师申报专业为:畜牧。

3.兽医师申报专业为:兽医。

4.中级工程师申报专业如下:

(1)农业机械(化);

(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

(4)农业环境工程;

(5)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

(6)农村能源工程;

(7)水产工程。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

2015年,凡申报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属全日制本科以下(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及本人申报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的均应参加市农技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有弄虚作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要通报批评单位及相关审查人员。被查实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申报单位填报《申报评审农技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评审材料中《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所有材料均须由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格式正确,证明材料充分,手续完整齐全。凡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论文应填写标题全名。

(五)《一览表》需由各县(市、区)各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县(市、区)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六)市级单位申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由市农业局人事科负责查验,其他申报人员证书原件由各县(市、区)负责查验。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七)各县(市、区)申报人员材料应由相关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德阳市农业局人事科(农业局办公大楼40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