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档案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报考时间2021年3月15到2021年3月1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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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专业职务各档次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管理员
1、从事基层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从事档案专业的具体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二、助理馆员
1、参与档案理论或业务的研究;
2、担任档案管理或业务指导工作;
3、参加编辑档案材料的工作;
4、参加培训档案专业干部的教学工作。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贵州档案职称评定,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贵州档案职称评定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贵州档案职称评定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年贵州职称评定公示时间
宁夏公布2021年高会评审通过名单,通过人员共84名,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贵阳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1、受理高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15日。
2、受理中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5日至8月29日。
3、受理初级评审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收费标准:
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部分对论文鉴定有要求的高级评委会需要收取该项费用)。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帐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办理流程
1、在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3、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
4、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5、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其中,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
档案员职称怎么评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高级职务(副研究馆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档案事业,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专业水平的论著。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著。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馆员职务满5年以上;
4、职称英语A、B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5、计算机应用能力四个模块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
6、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及会上发表或交流3篇以上。
(二)破格申报: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档案专业人才,符合破格条件,均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一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其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三)职称外语要求。申报正高:职称外语A级合格,申报副高:职称外语B级合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定评审的参考依据。年满50周岁可免试。
(四)计算机要求。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1〕329号文件规定,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年满50周岁可免试。
(五)年度考核:近3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破格人员须有1年优秀。
(六)继续教育证明或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明材料。
(七)申报高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一般公示为7天时间。
三、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目录(打印)2份,其中1份贴在档案盒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网上申报有水印的,用A4纸打印15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加盖红印章。
(四)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放入一信封内);
▲上述四项材料不要装订。
(五)
评审对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六)
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属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七)从事档案工作资历证明、单位性质证明;申报对象的学历如是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须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除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认定表。
(八)近三年任期考核材料1套;
(九)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工作总结一式1份。专业工作总结,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专业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上述7(五—十一)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四、论文鉴定
申报正高需提供3篇论文,申报副高提供2篇论文。论文的复印件,必须有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于2015年1月20日之前送到市档案局,收集统一报送至省档案局专家鉴定。鉴定费每篇400元,副高800元,正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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