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年限怎么算

可按以下三种 *** 之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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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取得毕业学历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2、以原取得对口中专毕业学历以后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3、从取得职称(资格)以后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拓展资料:

作用意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职称评审年限-百度百科

任职年限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是怎么算的?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贵州省职称任职年限怎么算,计算办法是年―年+1。

相关政策:

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是学校聘任贵州省职称任职年限怎么算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3.工作人员因调动等组织原因,任职时间有间断,但间断未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间断的时间,可视作原职务的任职年限,间断了7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出这次套改工作时的任职年限。

4.技术工人任阀年限,从取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当年起计算;99年以前有我校考核认定的从我校认定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由较高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问题二: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有啥区别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今

参加工作时间是指你之一天上班到现在的时间

问题三:任职时间和任现职级时间的区别? 任职时间是指组织、从事部门审批的该人员现职务的时间。

任现职级时间是�该人首次担任与现任职务同级别职务的时间。

职级时间,是指这个职级的起算时间,任职时间,是指任本级职务的起算时间。比如?,2010年6月调副营,2011年3月转业,2011年12月地方发文任科员。那么正常来说,你的任职时间是11.12,享受待遇是副科,职级时间(也就是副科起算时间)是10.06。

问题四:什么叫 低一级任职年限在6年以内 晋升中任一下职务年限不是指高一级,而是指低一级,处级正职的下一级是副处级的任职年限。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作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一般应任下级职务满三年。但这是一个一般规定,只规定了更低年限。而且公务员的升职,也并不是年

问题五:什么是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工龄 任职时间,就是你从是某项工作的时间,是个大概的概念.

工作年限,就是你做某个行业的时间了.

工龄,一般是指你在某个公司工作的之一天开始算起的,那就是你的工龄.

问题六:职称任职年限怎么计算 员级职称(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助理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中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副高级职称(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正高级职称(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问题七:按人事管理权限明确其任职年限怎么理解 一、按人事管理权限明确其任职年限是指任命或受聘担任某一职务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二、任职年限的计算:

任职年限按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计算,从受聘之月起计算到申报评审当月。任职年限以足年计算为准,脱离岗位外出学习半年以上不计任职年限。

三、人事管理权的定义:

指企业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聘用、考核、任免。

问题八:公务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中“任下一职务年限”是什么意思? 这个没什么难理解的啊!

晋升中任一下职务弗限不是指高一级,而是指低一级,处级正职的下一级是副处级的任职年限。

问题九: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有什么区别?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弧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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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年限怎么算

职称评定工作年限就是从之一次参加工作时间算起。

职称评审年限要求

贵州省职称任职年限怎么算

一、

技术员

中专和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即可。本科学历直接为员级,不需要评定,一年后直接评助工。

二、初级职称

1、中专学历

员级资格满4年后,可评定初级贵州省职称任职年限怎么算;或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满五年也可直接评定初级职称。

2、大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员”级职务满两年后可评定。

3、本科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后可评定。

三、

中级职称

1、中专学历,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贵州省职称任职年限怎么算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初级职称4年后,可评定。只具备中专学历的,取得初级职称5年,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0年后可评定中级职称。

2、大专学历

取得初级职称后满四年可评定。

3、本科学历

取得初级职称后满四年可评定。

四、

高级职称

1、大专毕业生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并取得中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可评定。之一学历位为大专学历的,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后,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可评定高级职称。第二学历为大专的,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后,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可评定高级职称。

3、本科毕业生

取得中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可评定。

4、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取得中级工程师职务满4年后可评定。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