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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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贵州省]2020贵州职称通知,2020年贵州省职称证书发放

2020届副高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它因省而异2020贵州职称通知,通常在十月。

202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网上阅卷,开展中高等学历考试网上集中阅卷试点工作。

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组织评估工作的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并提交评估数据(cd-rom)的会计部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一起统计摘要形式和书面报告的评估工作区域的数据。

扩展资料:

2020年,受疫情影响,各省高级卫生职称考试推迟至8月。

通过考试只是晋升的之一步,然后你还要参加复习。除2020贵州职称通知了提交材料外,有些省份还需要参加答辩。

审查材料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能力和充分反映学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等等,主要包括几个部分,它是反映的基本情况,二是反映历史,三是反映个人表现突出,四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培训。

申请人在准备评估材料时应全面、客观地反映自己的个人情况,并通过职称评定总结过去所做的专业技术工作。

2020年下半年贵州安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贵州安顺市2020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安顺学院、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拟定安顺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安顺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安顺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有关规定,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安顺学院、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执行,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安顺学院、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程序和时间

(一)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户籍所在地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因此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当地教育局规定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详见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发布的通知)。安顺学院要与西秀区教育局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要与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学前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认定。申请认定人员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安顺学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进行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认定;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认定。

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西秀区教育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黄果树社管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别由镇宁县、关岭县教育和科技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由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办理。

(二)申报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1月23日。其中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1日7:00至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7:00。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合理确定“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宣传。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在以上时间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须在10月23日前将初审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申请人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三份。各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留一份存档,安顺学院留一份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存档,申请认定人员自行保留一份。

(二)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六)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七)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2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书的复印件及打印材料统一用A4纸。

五、其它事宜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

(二)申请认定人员在 *** 报名时须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各现场确认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需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保持间隔距离在1米以上。

3.进入审核现场必须出示“贵州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实时测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各认定机构需设置专门认定点或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并在现场放置醒目提示(如:带好口罩、有序排队、带好认定材料等),及时对审核现场环境进行消毒。

5.各认定机构灵活设置现场确认时间段,可在认定工作期间延长现场确认时间,加大宣传,避免人群聚集。

6.安顺学院、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提交认定材料时,应以班级为单位,分时段进行现场审核。

安顺市教育局网站网址:

安顺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 *** :

西秀区教育局人事股         张  智     0851-33344550

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郭堂山     0851-34226980

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廖晓卉     0851-38221075

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胡仕萍     0851-36769619

关岭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赵友富     0851-37225857

紫云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韦江平     0851-35237368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方  曌     0851-33224739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张超颖;联系方式:0851-33226534)

以上就是青藤小编整理的2020年下半年贵州安顺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及时在本平台进行查看了解!

贵州职称能网查吗

当地的人社局官网上进行查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启用电子版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启用电子版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电子证书以加盖“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页面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资格系列、资格专业、资格名称、评审类型、取得时间、申报单位(机构)、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组建单位和验证二维码等。证书在“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是啥时候啊?

贵州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是啥时候啊?关于报名时间2020贵州职称通知,肯定是有很多小伙伴想知道的,不知道哪里去找报名时间?没关系,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好啦2020贵州职称通知!不知道的赶快来看吧。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网上缴费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日-12月5日。

提示: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已经关闭,可及时关注2021年考试,预计报名时间为11月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根据往年考试经验,一般初级会计证考试会包括两个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以及《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即机考。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不同批次试题也不同,这使得命题范围更加广泛,覆盖全教材。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没有报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是不是肠子都快悔青了?没关系,2021初级会计考试等2020贵州职称通知你来备考,现在就开始学,考试不慌。环球青藤2021年初级会计新课抢先上线,赶快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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