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可以跨省用吗

   一般来说职称评审需要在你的档案所在地进行,因为职称评审后是需要记档的。此外,在单位所在地评审也是可以的。但是由于一些建筑人经常跟着项目跑,全国各地的来回转,所以想问是不是可以跨省评定。其实职称跨省评定一定情况下是可行的,只要你符合当地的相关政策条件,准备好相关资料也是能够评定成功的。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但是职称的跨省评定也会造成一些问题,如果你拿河北的中级职称到广东使用,可能就会出现不被认可的情况。所以职称更好挂在同一家企业,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以上情况。

 如何跨省评职称

1、如果你不嫌麻烦,可以先把户口迁过去,然后把档案调过去,这样就可以在当地进行职称评定了。

2、通过当地人才市场进行评审报名,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必须要满足当地工程师职称的申报要求,如果要求不满足,一般不会通过。

3、通过机构代评,现在很多机构都很专业,只要本身符合相应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 *** 评审,而且通过率都蛮高的。

[贵州省]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贵州职称转评

工程师职称可以转到外省吗?需要什么手续?

工程师职称不用转到外省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工程师职称证是全国通用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的,没有限制。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工程师(Engineer)和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学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发现一般性法则(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师则遵照此既定原则,从而在数学和科学上,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科学家研究事物,工程师建立事物。科学家探索世界以发现普遍法则,但工程师使用普遍法则以设计实际物品。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外地的土木工程师职称,转回重庆要那些手续(具体程序),如果不办理转回,在重庆可以用吗?

转档案是很麻烦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的,建议你就不要转工程师职称贵州转重庆了,不转在重庆也是可以用的,因为做项目的人都是全国到处跑的,不管到哪里都是可以申阿伯职称的。所以,不用担心。

我在外省评定的中级职称是在某教育机构评定的,我现在回到本市了,我的中级职称能转回本市吗?

如果没通过人事部门评定的职称就不能通用,个人档案里不会记录的。

怎样异地转职称证?需要什么手续?

以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关于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转入本省的规定如下:

1、异地转职称证程序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经考察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单位拟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的,报由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确认后,颁发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2、需要的材料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职称证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3 、其他规定

根据湖南省《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一,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不能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对成建制由中专、技校改为大专院校,或原中央部属单位成建制划转到我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手续如下。

1、需转换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拟订出考核认定量化办法,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同意后,由 *** 人事(职改)部门组织专家分批考核认定。

2、 同系列认定资格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与认定条件,经主管部门按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并统一造具花名册后,报具备资格确认权的职改办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常德市人民 *** ——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

外地职称转回重庆

在外地评审的技术资格(职称)转回重庆,依据的主要政策是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重庆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改办〔2009〕153号),结合实际,就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含部队专业或自主择业调入地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变,但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认定。

2.确认高级资格须报市职改办审批,确认中、初级资格由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其资格取得的时间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3.在国家或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前,经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在我市对某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后,经外地职改部门评审取得的资格,由调入地职改部门发文确认其资格。办理国家或我市“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其手续时,不再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办理确认手续需准备的材料包括:(1)《关于重新确认XXX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2)《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3)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部队专业或自主择业人员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