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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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之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七条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 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

第八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九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

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第十条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以上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视导和教研活动;平均1年视导不少于8所学校(有视导计划和视导总结);省级教研员不低于40节,地级教研员不低于50节,县、乡(镇)级教研员听课不低于6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积极组织教改实验或课题实验,承担或参与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

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2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三等奖、或地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1篇,或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担任教改实验或教育科研课题任务的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低于20节,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5次(有调研提纲及调研报告),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承担或完成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至少获得地级以上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其它要求与学科教研员一样。

第十二条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根据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 *** 不低于2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4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30节,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2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 *** 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工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五、破格条件

第十三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申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木人撰写8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

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四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2、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县、乡(镇)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一等奖(排名前3)。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三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

5、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2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3次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地级教学质量一等奖2次以上。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件》为中学评审申、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各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中择优申报评审;对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称号的教师,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应在符合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申报评审;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六条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本《条件》所称的论文,除注明的外,均是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符号或邮发代号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增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本《条件》所称的著作、教材、教参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教材、教参。

本《条件》提到的著作、教材、教参、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

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 北京大学 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本《条件》所称的课时数是指课堂学时数和按其它教学环带(指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作学术讲座)折算的课时数。

本《条件》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入独立完成的字数。

本《条件》规定的著作、教村、教参以及获得的专利一项可折抵一篇论文。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各市(州、地)应根据本《条件》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条件》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黔人通(1999)53号文件同时废止。 ;

2017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需什么条件

一、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三、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一、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p7J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参考资料:赤水一中-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贵州省]编审职称评审条件贵州,贵州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条件

评定编审职称有什么条件?

『壹』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 *** )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 *** )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 ***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 ***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贰』 请问,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就说明具备了编辑中级职称吗

你通过了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资格考试,只能说明你具备了被评为中级编辑职称的资格。资格和职称是两回事。要想具有中级职称,还要通过职称评定。

中国在1978年开展了职称评定工作以后,为了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养、考核和合理使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努力钻研业务,以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实行了编辑职称制度。

1980年由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人事局制订经国务院颁布了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其中规定:编辑职称分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四级;确定和晋升编辑人员的业务职称,以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同时适当考虑学历和从事专业、编辑工作的经历;在平时考绩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考核条件。

对取得各级编辑职称规定了需要具备的条件。如“编辑”一级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①具有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动向;

②熟练地掌握编辑业务,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独立处理稿件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③掌握一门外语。根据上述规定,1983年前某些出版社评定了编辑职称。1986年,国家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取代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术、 技术称号。

在这个意义上,编辑职称也就成了编辑的职务名称。1986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制定的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对编辑人员的任职条件、主要职责以及聘任和任命,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2)评定编审职称有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考试方式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 *** 阅卷。

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 *** -编辑职称

『叁』 编审是什么职称

1.编审,是职称系列的正高级(相当于教授);

『肆』 编审职称再向上是什么

编审是职称。

主任是职位。

编审一般都是出版社总编级别了。

编辑部主任副编审,编辑职称就可以了

『伍』 职称评定一定要是干部身份吗

职称评定不需要是干部身份,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5)评定编审职称有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

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1、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陆』 在公司里工作的人如何评职称

职称评审是指抄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因此,只要在公司里工作年限达到了,并且评职称的材料及基本考试均通过,则可以申请评职称。一般都会通过。

『柒』 专业技术职称有哪些分别是什么级别

我国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级别名称

序号 系列 级别名称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助理级 员级 1 高级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研究实习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研究实习员 4

卫生技术

主任医师 主任药师 主任护师 主任 ***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药师 副主任护师 副主任 *** 主治医师 主管药师 主管护师 主管 *** 医师 药师 护师 *** 医士 药士 护士 技士 5 农业技术 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高级畜牧师 高级兽医师

农艺师 畜牧师 兽医师 助理农艺师 助理畜牧师 助理兽医师 技术员 6 工程技术 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7 经济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助理经济师 经济员 8 会计 审计 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 会计师 审计师 助理会计师 助理审计师 会计员 审计员 9 统计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助理统计师 统计员 10 中专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 教员 11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助理讲师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教员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2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中学二级教师 中学三级教师 13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一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师 小学三级教师 14 档案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

15 文物博物 群众文化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 16 图书资料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 17 翻译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助理翻译 18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四级律师 律师助理 19 公证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四级公证员 公证员助理

20 新闻 高级记者 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 主任编辑 记者 编辑 助理记者 助理编辑 21 播音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二级播音员 三级播音员 22 出版 编审

副编审

编辑 技术编辑 一级校对 助理编辑 技术助理编辑 二级校对 技术设计员 三级校对 23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二级教练 三级教练 24

船舶

高级船长 高级轮机长 高级电机员 高级机务员

船长 大副 大管轮 电机员等 二副 二管轮 二级电机员等 三副 三管轮等

25 艺术 一级演员等

二级演员

主任舞台 ***

三级演员 舞台 *** 等 四级演员 舞台技术员等 26 工艺美术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助理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员 27 试验 高级试验师 试验师 助理试验师 试验员 28 海关 高级关务监督 关务监督 助理关务监督 关务员 29

飞行

一级飞行员 一级领航员等

二级飞行员 二级领航员等 三级飞行员 三级领航员等

四级飞行员 四级领航员等

『捌』 请问----预算编审------是什么职称和级别我知道编审,是职称系列的正高级(相当于教授);

证书是93年建行银行总行授予的,得通过年检,后来换证(换成现在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啦),若没没年检换证,就作废了,再有就是预算的编制造初级价员就可以,审核的话,就得是中级及以上造价员,但还必须由注册造价师复查审核,才能有效。

造价工程师属于国家依法设定的职业资格,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是职业市场准入,造价工程师依法具有相应造价文件的签字权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价员是一种岗位设置,造价员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也不是职业资格的市场准入,造价员的职责是协助造价工程师完成造价工作,造价员不具有独立的造价审核文件的签发权。

『玖』 编审的职称

1.编审,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更高职称,相当于四级教授至二级教授,副司级至司级待遇;

2.职称系列,待遇和行政级对应;

贵州教师职称评定为什么要那么多的条件和限制

您好:

2015年贵州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论文要求

之一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 *** 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或各级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任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六、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第二条 业务条件

一、三级教师

(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70分及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经单位业务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二、二级教师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

(二)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75分及以上。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经单位业务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五)大学专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

三、一级教师

(一)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二)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 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及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 历,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学前教育二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及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 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 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培养、指导至少1名低一级职称以下教师提 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初级中学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七)申报一级教师职务,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六)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款:

   1、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 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 (州)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州)级三等奖以上。

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荣获县级二等奖以上。

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市(州)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 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1篇,或论文获县级一等奖2篇。在乡(镇)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或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1篇。

4、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得市(州)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其它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乡(镇)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县(市、区)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6、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15 年以上。

(八)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申报人员,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五)项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1篇或获县 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承担县(市、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完成教学任务。承担县(市、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 件(课件) *** 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2篇以上,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 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

四、高级教师

(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5分及以上。

(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五)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及以上。

   (六)须有1年及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 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

(七)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八)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 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科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 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或承担1门以上校本选修课;每年承担过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1 次以上;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或者主持或参加完成至少1项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培养、指导至少3名低一级职 称以下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九)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八)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款:

   1、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 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 或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县、乡(镇)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在乡(镇)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获以上奖项县级一等奖(证书获得者)。

2、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市(州)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学校教师所带班级获县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得省级二等奖3篇以上。县、乡(镇)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 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2篇以上。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1篇以上。

4、省、市(州)及所在地学校(幼儿园)教师获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获得市(州)级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其它学校(幼儿园)教师获县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5、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6、获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或获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

(十)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等申报人员,除符合本业务条件第(一)至(七)项外,任现职以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3篇或论文获省级 评选二等奖以上。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 不少于3次。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或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课 题1项以上。每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1篇或论文获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培养、指导的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承担县 (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3次以上。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每学年应 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 *** 8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10次以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荣 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等同为发表论文。

五、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及以上。

(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五)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六)累计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

(七)获得省部级以上 *** 表彰或荣誉称号。

(八)公开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20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九)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符合当年贵州省对计算机操作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十)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 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 教育理念,在教学 *** 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 题,承担过省级以上的示范课1次以上;对教育理论、教学 *** 有深入的研究,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 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1次以上,在市(州)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 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 绩。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 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 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理论、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州)级以 上的示范课1次以上;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3、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以上,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4次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教育理论、教学 *** 等方面有深入研究,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 2项以上;培养、指导本地区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承担的市(州)级以上的示范课4次以上。

第三条 破格条件

   对任申报职务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范围的教学之一线教 师,除具备评审一级、高级、正高级相应正常的评审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分别破格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一、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州)级以上 *** 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行政、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竞赛中获得之一名或一等奖。

   (三)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证书获得者);或市(州)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 业技能比赛获省级二等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二、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 *** 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之一名或一等奖的。

(三)获省级(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

三、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 *** 奖励或荣誉称号(二)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之一名或一等奖。

(三)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证书获得者);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

第四条 学历要求

   提升学历后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提升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工作实践满1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提升至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10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提升至大专学历,参加工作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提升至本科学历,参加工作以 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未收录专业、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受此条限制。

第五条 附 则

一 、本《条件》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或各级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三级、二级、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

二、本《条件》中所称论文是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定的刊物。

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本《条件》中所称的著作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

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论文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三、本《条件》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 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7号)、《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 [2007]88号)同时废止。

附件

贵州省中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使用说明:

1、整个体系分为四 个部分:教学业绩评价(由学校组织进行评价),领导评价(领导指校、科、室领导),同行评价(同行指学校组织的5人以上同行专家),学生家长评价(学生指 课堂教学时的全体学生的家长)。采取权重与具体分数结合,制定出体现权重的积分,即教学业绩55%,满分55分;领导15%,满分15分;同行15%,满 分15分;学生家长15%,满分15分;总计100%,100分。

2、评记分使用积分直接累加 *** 。使用时,先由评价人员据实评分,然后由统计人员逐个进行评分累加,再按各类评价人员的多少,计算该类人员平均分。评价平均分计算完毕,即可进行教师评价总分累加。

3、各学校可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体系的细化指标。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对教师教学业绩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工作定额 18分 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0

教学、科研成果奖 15分 15,14,13,12,11,10,9,8,7,6,5,4,3,2,1,0

校级以上表彰 8分 8,7,6,5,4,3,2,1,0

论文、论著、专利等 7分 7,6,5,4,3,2,1,0

支援农村教学工作等 7分 7,6,5,4,3,2,1,0

(二)领导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3分 3,2,1,0

治学严谨,认真负责 3分 3,2,1,0

内容科学系统,具有深度广度 3分 3,2,1,0

勇于教改,卓有实效 3分 3,2,1,0

教学有方,教会学习 3分 3,2,1,0

(三)同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3分 3,2,1,0

内容科学,系统严密 3分 3,2,1,0

知识更新,深广适度 3分 3,2,1,0

结合科研教学,勇于教改教研 3分 3,2,1,0

教学有方,引导创造 3分 3,2,1,0

(四)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被评教师: 日期:

评价要素 权重积分 评价记分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3分 3,2,1,0

尊重家长,关爱学生 3分 3,2,1,0

教学得法,学生喜欢 3分 3,2,1,0

培养能力,学有所获 3分 3,2,1,0

教学有方,引导创造 3分 3,2,1,0

总评得分: 分 (盖单位公章)

急需贵州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贵州省高等学校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编审职称评审条件贵州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有关教育法规,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推荐条件。

之一条 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编审职称评审条件贵州的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编审职称评审条件贵州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条 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任现职期间,各年度政治、业务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必须参加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三条 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相应职务规定的任职年限。

推荐评聘讲师职务,应担任助教四年;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三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二年。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推荐评聘副教授职务,应担任讲师五年,或博土研究生担任讲师两年。

推荐评聘教授职务,应担任副教授五年。

第四条 推荐评聘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应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教学任务。年平均学时数,以本次评聘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任职年限计算。

推荐评聘讲师职务的教师,应担任过课程的讲授或上过辅导课。

推荐评聘副教授、教授职务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专任教师应担任两门以上课程,年平均学时数需达160学时以上;以科研、管理和科技开发为主的教师,需担任一门课程,年平均课堂学时数应在72学时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年平均课堂学时数应在54学时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规定学时数的特殊专业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相应学时数,并写专题报告报省教委审核认可。

第五条 推荐评聘中、高级职务的教师,应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认真钻研教学 *** ,在教学实践中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一),推荐评审讲师职务的教师,教学评价积分应达70分以上,推荐评审副教授、教授职务的教师教学评价积

分应达80分以上。

第六条 符合本推荐条件之一条至第五条的助教,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评聘讲师职务。

1.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报刊上至少发表有一定水平的论文1篇;或有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上获奖。

2.参编出版过有一定水平的著作、教材。

3.获院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参加过地、厅级以上下达的科研课题、项目,完成后通过组织鉴定合格。

4.获院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第七条 符合本推荐条件之一条至第五条的讲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评聘副教授职务。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期刊或权威期刊上)。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8篇,理工农医科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或权威期刊)上。

普通本科院校中担任公共政治课、公共德育课、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公共基础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及专科学校、成人高校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

2.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1部,文科15万字,理工农医科10万字以上;或参编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文科20万字(以科研为主的25万字),理工农医科15万字(以科研为主的18万字)以上;或主编过高校教材一部20万字以上,个人在其中完成3万字以上,并至少发表论文1篇。

3.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四等奖的之一获奖者;或省、部级相应奖项三等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的之一获奖者,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的之一获奖者;或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计分表》(附件三)计算达到20分以上者。

4.在学术报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参编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获奖计分10分以上。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完成后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获得较高评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3篇、理工农医科2篇以上。

6.在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实验室建设在原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并对外开放,且设备使用率达80%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推广为单位创纯利年均10万元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学校报专题材料)。

7.在高校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20年以上的教师,教学业绩突出,年度考核累计3年优秀以上,并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1篇;或在教学评价中,积分达90分以上,并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文科3篇,理工农医科2篇以上(由学校写专题材料,本科院校可择优推荐2名,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可择优推荐1名)。

第八条 符合本推荐条件之一条至第五条的副教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推荐评聘教授职务。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创见性的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上;或发表创见性的论文文科8篇、理工农医科6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或发表创见性的论文文科10篇、理工农医科7篇,其中至少有3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出版过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文科30万字、理工农医科20万字;或主编出版过创见性的高校教材一部30万字,个人在其中完成字数累计10万字以上,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创见性的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3.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之一获奖者;或省部级相应奖项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之一获奖者;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之一获奖者;或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计分表》(附件三)计算达到40分以上者。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的其它重大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一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攻关课题或工程项目两项,完成后经相应组织鉴定,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发表创见性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

5.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为本单位创纯利年均20万元以上,经同行专家公认在学术技术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学校报专题材料)。

第九条 各高校在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时,对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的教师,应在符合本推荐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

第十条 推荐评聘艺术、体育、外语等专业高级教师职务,除按本推荐条件执行外,其科研方面的要求还可照《贵州省高等学校推荐评聘艺术、体育、外语专业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补充条件》(附件二)执行。

第十一条 本推荐条件所称的学术报刊是指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符号的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本推荐条件所称的著作、教材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教材。

本推荐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

本推荐条件所称的学时数是指课堂学时数和按其它教学环节(指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学术讲座,批改作业)折算的课时数。

本推荐条件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般均指个人完成字数。

本推荐条件所称的权威学术期刊、重要学术期刊是指黔人职(1995)20号文件所列入的刊物。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出版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本)上所列的刊物。

本推荐条件规定的著作、教材、文科4万字、理工农医科3万字可折抵一篇论文。但折抵的论文以及在论文集、增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总数,文科最多不能超过2篇,理工农医科不能超过1篇。

第十二条 本推荐条件由省教委会同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