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社厅2022年职称评审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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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单位职称申报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
本人申报__________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本人申报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人事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参考范本)
本人郑重承诺:此次职称申报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单位承诺书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借助书信人们可以传递思想、交流信息。你知道书信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单位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承诺书 篇1
按照《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我作为特种设备安全之一责任人,就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切实保证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三、配备专职(或 ***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努力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 员证书后上岗。
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保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依法登记,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六、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八、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九、特种设备的安全、搬迁和检修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实施安装、搬迁或检修。
十、特种设备停用一年以上,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报停,重新启用,必须向监察部门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内容已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确认,对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改正。如发生安全事故,愿承担一切行政和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承诺时间:
单位承诺书 篇2
本人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在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部门任职_____岗位,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和职业道德,我愿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入职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都是真实可查的,这些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各项专业证书、照片、历史背景、工作经验、求职简历与入职登记表中的信息及其他由本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单位发现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有欺诈成分的,本人同意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本人承诺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与任何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没有处理完的法律责任。如果该承诺不属实,则本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三、本人承诺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已学习和明确,并愿意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制度;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单位相关处罚,触犯法律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在外 *** ,并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五、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单位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单位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六、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单位利益,不侵占单位、同事或客人的财物、不贪占、无故损毁单位财物,对与本人发生的相关业务经费,愿意接受单位的调查和处理。
七、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保守单位秘密,不将单位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单位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单位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单位的事,自觉维护单位声誉。
八、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单位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九、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个人意见或建议,保证做到逐级反映;当反映意见或建议未获解决或采纳时,保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如确需当面反映时,保证在工作结束后进行。
十、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本人保证遵守单位薪酬保密规定,不向他人透露自己薪酬或探听他人薪酬;如有违反,则单位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本人罚款、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分。
十一、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因故申请离职时,我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报单位,并在单位为我职位 *** 到合适的接替人员,办妥相关移交手续后离职。如擅自离职,甘愿将本人未领的所有工资、福利等的30%作为违约处罚。
十二、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有损单位利益和诋毁单位形象的'行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单位品牌和资源的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该承诺书将自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承诺书 篇3
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申报评审职称前,将仔细阅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并理解其内容,按要求做到:
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承诺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包括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说明原因及时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以上承诺,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资格代码证号: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
(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五、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xx〕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传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本人承诺在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包括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下列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申报项目时与要求相违背的重复申报;
3、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违反医学伦理;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不按时完成科研项目。区级课题未按期完成申请延期后未按延期时间完成者,项目负责人作为之一负责人,应担负所有相关处罚;市及国家级课题按相关领导部门处罚条例执行。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项目结题时未上交原始材料;
7、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为之一负责人,应担负所有相关处罚
项目(课题)名称:日期: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项目(课题)参与人签字:
单位承诺书 篇6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维护和促进商贸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计量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对贸易计量的有关规定。
二、积极宣传和带头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对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管理。
三、配备和使用符合所销售商品贸易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四、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商品量及价格/计量单位标注真实。
五、如有商品计量短缺行为,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以所售商品货值先行赔付。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本单位有计量问题的,可向市场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本单位投诉 *** 。
本单位投诉 *** :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负责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
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10、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保密责任书》一式四份,签字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上报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部门、部位名称: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诺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石嘴山市委保密委员会主任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为了规范安全用电,保护本公司和大厦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公司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之一条 本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电加热设备,不使用各类大功率、超负荷电器,不在楼内给电动车类的充电电池充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不在大厦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四条 不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大厦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六条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第七条 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不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 严格用电安全,杜绝不安全用电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不安全用电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签字盖章)
年月 承诺人: 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 *** 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宇峰·庄天大厦(综合楼)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勘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勘查工作,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保证勘察结果内容齐全、图表清晰、数据准确、可靠,结论建议合理,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勘察文件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4、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勘查问题,积极参加地基验槽、基础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保证签署的验收结论准确可靠,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勘查单位留存。
申请单位承诺书
申请单位承诺书1
对于本机构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登记表》上填报的信息,我们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并且本机构批准成立文件(或证照等)按照相关机构设立审批部门要求,已参加了年度检验或提交年度报告。若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承诺书2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郑重承诺:我单位是批准成立的新单位,不是从其他单位变更、改制来的,从未申领过组织机构代码。现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新办登记,并对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相关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营业期限:5、职工人数:
6、公司和法人代表 *** ;
7、实发正、副本各一个,如需增加副本,增加数量个
8、经办人姓名:
9、身份证号码:
10、联系 *** 号码:
11、是否办理IC卡:是( ) 否( )
申请单位承诺书3
一、 我单位自愿申请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
二、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保证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三、 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保证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网上申报系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
四、 我单位保证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按月归档,并且保证不以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社会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同意随时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五、 我单位保证当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办理网上申报业务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果未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六、 我单位保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保登记证号发生变更时,及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数字证书及《申请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权限注销及重新开户手续。
七、 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八、 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
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及因我单位及操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 我单位如违反网上申报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权限,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十、 我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保经办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我单位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在必要时修改网上申报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修改或中断服务内容。
十二、 以上承诺自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承诺书4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申报评审职称前,将仔细阅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并理解其内容,按要求做到:
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承诺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包括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说明原因及时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以上承诺,如有失信和弄虚作假,其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资格代码证号: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承诺书5
附件二:
20xx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和平分中心:
我单位(或我 *** 机构): (名称),单位代码: 。于 年 月 日, 申报核定《20xx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已组织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认真审验,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申报核定的《20xx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与本单位的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相一致,填制的名册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着挂* 参保或漏参保问题。
二、申报核定的《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与本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个人工资收入相一致,填制的名册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问题。
三、经申报核定后的缴费基数,我单位拟定于 20xx年 月 日开始,组织全员职工进行《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签字确认工作。
四、如发生上述承诺不符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经办人员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承诺书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43号)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保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我单位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 单位公章
20xx年8月15日
申请单位承诺书7
为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各项公约和规范,为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船载危险货物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相关的危险货物申报。
二、申报员及时更新相关安全知识,学习船载危险货物相关安全知识,了解《国际危规》,《水路危规》等知识。
三、严格把握申报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了解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严密落实申报的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确保船舶具有安全与防污染证书及文书种类,保证船舶构造、设施与布置符合适装要求。
四、坚决杜绝申报危险货物性质不明确、运输条件不合格的情况,严格执行货物性质和安全运输条件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进行运输。
五、保证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及时、准确、如实进行船载危险货物的申报,不瞒报、谎报危险货物。
六、保证正确、规范填写申报单证,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以上承诺,本单位将认真严格执行。
申请单位承诺书8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承诺书9
我单位对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
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并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提供了虚假、残缺的数据和资料,造成我单位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按照玉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的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如存在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经劳动保障相关机构查实认定,除补缴外,愿接以下处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的处罚。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申报单位签章:华宁宁州洪华药行三分店
法定代表人签字:柯本红
经办人签字:普文芳
20xx年3月11日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申报相关流程参见附件3)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得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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