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副高考试省份

你好,具体解答如下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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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浙江和江苏!

1

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0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0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考核之日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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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效用

2020年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2020、2021、2022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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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2、考核专业:共110个,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

3、新增考核专业1个:病案信息技术;新增申报专业2个: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

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 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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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要求

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19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完成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完成后至6月24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

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各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7月3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7月24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为了方便大家沟通有无,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我们特别组建了护士/护师/主管/副高/正高等考试相关群。

我们将在群里之一时间发布考试相关信息,并组织大家打卡学习,制定复习计划,不定期发布考点总结等,而且还不定期有一些小惊喜哦

[贵州省]贵州职称聘书,贵州省职称文件

什么时候能考主管护师?

主管护师贵州职称聘书

1、具备中专学历贵州职称聘书,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贵州职称聘书,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贵州职称聘书,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贵州职称聘书,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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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一、需要的条件:

需要的条件除了时间年限等硬性规定外、对业绩、论文、专业能力考试等都有详细的要求。

一般贵州职称聘书,大学本科毕业后贵州职称聘书,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贵州职称聘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可申请中级资格。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更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中级职称要看你是评你们单位的还是在社会上评,在社会上评需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之一作者本专业论文一篇。单位评往往是写一篇,不用发表就行,看具体要求了。

扩展资料:

如果有突出贡献也可以破格申请,中级破格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福建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材料?

福建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这些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论文原件等材料。

福建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需要以下材料:

1.省直厅、局、总公司(含试点龙头企业)或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复印无效。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2015-2019)的《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代替。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35份(一律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内容不超过1页,不装订)。

5.聘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本次评审拟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复印一式2份,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一律不收。

②论文认证: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应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

③个人另外提交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即封面、目录、论文)。

6.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书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④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应包含至少2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破格申报条款。

8.曾被否决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其中,在往年评审中论文被鉴定为“涉嫌抄袭”或业绩造假的申报者,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

9.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统一格式填写《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一份(下同,简称《备案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0.上报材料清单1份(贴在材料袋上),另将填写好的《备案表》、《简明表》及送审代表作(与发表内容一致的word格式)刻录成光盘。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贵州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格式:PDF大小:3917.04KB 上海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

格式:DO大小:19.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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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8日发证书时间绥阳县专业技术员中级职称黄德春

2022年3月8日发证书时间绥阳县专业技术员中级职称黄德春:

绥阳县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精神,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县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实施属地化管理,考生根据工作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绥阳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十楼)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

1.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若干措施》(黔组通〔2020〕11号)等有关文件,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在晋升高一级职称中享受提前(直接)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 *** 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 *** 给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记功表彰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三)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获取本专业全国合格标准中级资格证书(网上填报时在“专业工作经历”栏中注明“贵州省内合格聘用达到规定年限”)。

2.取得省内合格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本专业相应级别全国合格标准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其聘用年限可合并计算。

3.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根据《 *** 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8〕46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之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六)医师类专业有关要求

1.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以报考与本人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 *** 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药、技类专业有关要求

新增报考条件: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八)护理类专业有关要求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1年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可凭用人单位护师聘任证书(聘书)为依据,申请报考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5年后,可申请报考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

(九)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十)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及执业注册专业必须一致;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十一)专业的增加及合并

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十二)转岗申报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十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考生报名要求

1.报考学历为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学校名称”“教育情况”“学历证书编号”相关信息,以便网报系统通过学信网对证书编号自动验证。

2.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之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健局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工作单位不得简写。

3.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

(2)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

(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医师或护士执业电子证照(须经单位审查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毕业后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

(9)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查盖章)。

3.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22年度考试的考生提供)。

4.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并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转岗条件)。

5.上传和提交的照片要求

报名表和网上上传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待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管理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可为考生重新采集照片并使用“照片审核修改工具”核验后上传,确保“准考证” *** 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办理。

6.考生在报名期间需维护本人正确的学历信息以供系统进行查验。学历信息填写错误的必须重新进行维护后再选择正确信息进行报名。

7.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须仔细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如须删除或修改请于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五、收费标准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资格均为每人每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