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厅2014年374号教师职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含省教育厅印制的活页,见附件3)一式二份(对申报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请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贵州省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
3.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系列《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附件)总评积分表一份和教学通知书、课程表复印件。
4.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要求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论文、论著原件。申报评审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注明的2篇(项)代表论著(或科研项目)。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8.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或相关免试证件复印件。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或相关免试证件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1.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含公需科目测试合格成绩)。
12.高校系列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还必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上述5-13项各种复印件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有关省直主管单位教师管理、人事(职改)或省直高校教师管理、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报送,原件退回本人
贵阳职称评审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每个地区不太一样贵州省评定职称374,一般是六月到11月份开始评审
2015黔人社厅关于教师副高七级晋升六级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贵州省评定职称374:黔人社厅通[2014] 374号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一、总则
之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贵州省评定职称374,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贵州省评定职称3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 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贵州省评定职称374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贵州省评定职称374;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到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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