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相关事项

微信号:jy002002007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扩展资料

证书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

[贵州省]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贵州省城乡规划初级职称试题

城乡规划师的考试形式是笔试吗?

根据有关安排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2、23日举行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考试形式为纸笔、闭卷考试。

(一)考试共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乡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其余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的计算器等文具,其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城乡规划师的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贵州省城乡规划职称考试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后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有谁考过城市规划的初级职称的考试,知道考试以选择还是答题形式?复习以什么为主呢?

答题形式为主。

研读教材,要做到通读+精读+泛读。一定要认真研究教材,我当年考试用的教材是2011版计划出版社的,考试题目基本都是教材中的内容,所以只要你看好教材就行,看教材的时候,边边角角内容都要看了,一些不重要的内容可能也会考;

所以书中的所有内容都是重点,都要看并更好能够记住,起码你看过的有印象,在做选择题知道选哪个。

扩展资料

心态方面,一定要坚持+自信+确定目标+勇于挤时间。科目复习方面,统筹平均安排4大科目复习时间+适当有所侧重。真题研究方面,一定要复习真题+总结认识出题规律+用于指导自我复习。知识总结方面,要建立知识框架+强化知识融通+学会总结提炼与归纳。

总之,随着机构改革完成,考试也在推进改革进程中,一些旧的知识点和法律估计也要改,所以要及时了解自己当年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其他安排,计划好复习时间,好好看书,做做真题,总结归纳知识点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城乡规划师

城乡规划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城乡规划中级职称报考有三个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每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通过率大概是多少

我们从 *** 渠道收集历年的报考人数,却发现数据难易整理,也没有一个官方准备的数据来,下面这则2021年度报名人数的数据不知道准确不准确:2021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举行。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考试数据,今年约有6.1万人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大家仅供参考)

至于通过人数,小编还是通过努力整理了官方准确的数据来的,下面请看:

江苏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234人。

北京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313人。

辽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92人。

新疆2021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38人。

山西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47人。

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130人。

深圳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公示136人。

宁夏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共6人。

广东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252人。

贵州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28人。

安徽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73人。

深圳市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92人。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119人。

辽宁省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2人。

从以上数据来看,不管报名人数怎么样,但是这每年的通过人数确实让人吃惊不小,因为这不像一建、二建的通过上千的人数所能比较的。看来城乡规划师(国土空间规划师)考试难度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