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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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 *** 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之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 *** 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意见怎么写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钻研业务理论,立足工作实际,团结同志,勤奋工作,兢兢业业,能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能够胜任本级职称所要求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职称评审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怎么写
一、本表供高校教师和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社会科学(教育管
理)研究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送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使用。 二、填表要求:第1—3页及第4、7页中“代表作题目”等内容由申报人填写,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编号由省教育厅职改办填写。 三、本表可复制,但必须双面印制,版面、页码不能变动。
代表作鉴定要求
一、代表作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确保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鉴定的专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代表作的实际水平和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作出恰如其分的公正评价。避免偏严或偏宽评价不实的情况。
二、“代表作评价”,是对申报人提供的每篇(部)代表作评价。请专家按提交的论文、著作逐篇填写。“代表作综合鉴定意见”,是对申报人代表作取得的学术成就、个人研究能力或某些不足之处等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专家鉴定结论意见”须明确提出是否达到晋升相应职务要求的意见。意见分为三等:①学术水平已达到任职要求;②学术水平基本达到任职要求;③学术水平尚未达到任职要求。请专家在相应选项上打“√”。专家填完有关栏目后须在“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上签名。
三、申报正高级和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由具有正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由具有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
四、请专家将“同行专家鉴定表”连同代表作(原件)一并送交本校人事部门,不要直接交给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学校。
五、请专家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在第7页相应栏目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材料退至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
衷心感谢专家及所在学校对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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