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职称评定研究馆员条件?

① 研究员级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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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讲师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职称; 其中: 教授、研究员是回同等级别,属于正高答级职称; 副教授、副研究员属于副高级职称; 讲师、助理研究员属于中级职称; 助教、研究实习员为助级职称。 2、工程师属于工程系列,是中级职称,相当于讲师、助理研究员。 这两个系列的职称可以在填写改系列申请后,申报相对应的高一级职称。比如:(工程师资格+改系列材料+评审副教授材料)可以申报副教授职称。

② 请问湖南省2011年晋副高职称(群文副研究馆员)需要什么硬性条件要求晋中级职称几年

我是吉林省的来,我们这要求馆员自任职满五年,本科学历满10年,并要求专业对口,国家级二等奖一个,或省级一等奖2个,再加上你的英语、计算机、论文等条件才算是正常晋级,论文要有一篇在公开刊物发表并在中国新闻出版署能查询到,年限不够不可以突破,还有,吉林省已经开始了,已经进入初审阶段。

③ 在图书馆工作 ,如何评馆员职称谢谢!

图书馆职称评定申报条件就是要满足相应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评审条件除日常工作业绩考核外还需要发表相应的论文论著。图书馆职称评定条件详情如下:

申报馆员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需要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

2、本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

3、专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

4、中专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

申报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之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

2、县及县级以下的需要在市(州、地)级刊物上发论文1篇;

3、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奖或地厅级图书馆优质服务奖;

4、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科研成果优秀奖;

5、支持编写2-3次十万字以上文献。

资料拓展:

申报副研究馆员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

2、硕士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

3、本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

4、专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

申报副研究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之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发省级论文1篇并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

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十五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申报研究馆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论文论著需要独著或者之一作者撰写发表以下成果之一:

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2篇,或者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情报学学会优秀论文奖1次;

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二十五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④ 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思想政治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语言方面要满足下列规定之一:

(一)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参评分数线;

(二)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参加古汉语考试条件,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以上语言考试:

1、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晋升研究馆员;

2、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晋升研究馆员;

3、获得博士学位,晋升副研究馆员;

4、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且为本单位业务工作骨干,晋升副研究馆员;

5、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为外语大专以上的第二学历,晋升副研究馆员;

6、引进的优秀人才晋升副研究馆员;

7、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出国分数线,晋升副研究馆员;

8、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4)贵州省2015职称评定研究馆员条件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有丰富的群众文化实践经验,负责策划组织6次市级以上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并制定相关设计方案及撰写工作总结;

有很强的学识水平,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2项(市级4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或活动方案,或主要参与制定并主持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完成2项本专业重点课题研究,或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重点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民族民间艺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项目,并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验收鉴定。

⑤ 最新的广东省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准:图书专业研究馆员须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及时跟踪国内外图书资料专业发展动态;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运用新技术传播和开发文献信息,在重大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主持完成高难度的科研课题或工作项目,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能力,是图书馆学及图书馆工作某一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读者,爱护书刊资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3延迟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受聘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受聘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受聘副研究馆员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独立完成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或显著社会影响的专著(字数不小于20万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

2.国家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对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把握文献信息开发方向,开发有影响的专题文献信息。

2.准确分析判断文献信息价值及其优劣,独立进行信息加工整理。

3.主持并参与大型书目索引编制工作,撰写高质量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

(二)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下列条件:

1.主持制定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确定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及其比例、复本数量等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

2.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 *** ,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级以上专业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或主要参与者组织、实施全国或地区性重大采编业务建设项目。

3.精通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担任总审校。

(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主持或指导读者服务工作。

2.全面运用中外文各类工具书及文献检索 *** (含传统手工 *** 和机器检索 *** ),从事各类高难度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

3.主持2项以上重大服务项目,或指导过2名以上能胜任参考咨询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大型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订全国或地区图书资料部门的发展规划,对本专业技术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比照上述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的研究3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主持或主要参与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的研究4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主持完成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3项,取得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

2.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5项付诸实施,效果显著。

3.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图书馆界取得领先水平,经专家鉴定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独立撰写学术专著1部。

(二) 独立撰写学术论文5篇以上。

(三) 独立撰写学术论文4篇和专业调查报告1篇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写解释见附录。

⑥ 贵州省人事厅职称处---请问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评定的具体流程谢谢了

你在这里问,哪里有人事厅职称处的人会给你解答。为何直接去。

⑦ 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条件主要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们来所掌握的群众文化职称文自件以及多年以来的群众文化职称论文发表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定:

(一)申报研究馆员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位后,受聘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并从事群众文化工作满25年,受聘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7年。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2年;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并从事群众文化工作满17年,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6年。

(三)语言及计算机要求:参加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⑧ 评中级职称(研究员系列)需要什么条件

研究员不是中级职称,是正高级职称。

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

高校教师如果没办法评上讲师的话,可以评研究员职称。

评研究员职称的条件需要先成为副研究员

一、副研究员

1、硕士获得助理研究员三年后可以申请副研究员的评审。

2、计算机等级考试证明、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明,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3、三年期间从事的技术工作成果。

二、成为研究员

获得副研究员职称五年后可以申请研究员的评审,要求与副研相同,主要是对技术工作能力的确认,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技术工作能力,更好的证据就是成果。

(8)贵州省2015职称评定研究馆员条件扩展阅读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与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对比:

取得中级技能(中级工)资格,相当于技术员待遇;

取得高级技能(高级工)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待遇;

取得 *** 资格,相当于工程师待遇;

取得高级 *** 资格,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待遇。

一些工业发达地区,因为高级技工奇缺,有些人员的待遇福利甚至接近公司高管水平。

⑨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9)贵州省2015职称评定研究馆员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贵州省]贵州职称晋级条件,贵州省职称晋级文件

贵州省高级教师晋升五级条件

本科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在被聘任为中小学一级教师满六年后,近六年的业务考核(教育局负责)至少5年为优秀等级。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2019年贵州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贵州职称晋级条件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贵州职称晋级条件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之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七条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 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

第八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九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

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第十条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以上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视导和教研活动;平均1年视导不少于8所学校(有视导计划和视导总结);省级教研员不低于40节,地级教研员不低于50节,县、乡(镇)级教研员听课不低于6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积极组织教改实验或课题实验,承担或参与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

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2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三等奖、或地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论文1篇,或获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担任教改实验或教育科研课题任务的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低于20节,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5次(有调研提纲及调研报告),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1篇以上;承担或完成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至少获得地级以上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其它要求与学科教研员一样。

第十二条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根据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 *** 不低于2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4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30节,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2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 *** 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工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五、破格条件

第十三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申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木人撰写8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论文、教学作品、教具等在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

5、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1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或2人(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四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之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2、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县、乡(镇)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

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一等奖(排名前3)。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三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

5、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2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3次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地级教学质量一等奖2次以上。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件》为中学评审申、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各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中择优申报评审;对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称号的教师,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应在符合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申报评审;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六条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本《条件》所称的论文,除注明的外,均是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符号或邮发代号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增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本《条件》所称的著作、教材、教参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教材、教参。

本《条件》提到的著作、教材、教参、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都是指独立或排名之一。

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 北京大学 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

本《条件》所称的课时数是指课堂学时数和按其它教学环带(指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作学术讲座)折算的课时数。

本《条件》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入独立完成的字数。

本《条件》规定的著作、教村、教参以及获得的专利一项可折抵一篇论文。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各市(州、地)应根据本《条件》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条件》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黔人通(1999)53号文件同时废止。 ;